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并且不设上限 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被拒绝 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对他说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当然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
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
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可是 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
。学习好
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彼尔人缘很好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理由是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 ,作为奖励 ,因为他知道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因为银根紧缩
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他的机票和饭费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
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
